當雇主收到「初次/重新招募許可函」後,即可經由直聘中心代轉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「入國引進許可函」,申請後如經核准,將由其寄發公文,若未收到公文者,請逕洽(02)8995-6000。 ※更多申請細節請上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網站查詢或電洽02-661308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