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辦事處公告:自110年3月16日起換發護照費用規定

發佈日期: 2021-03-21

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:

根據泰國外交部關於換發護照(第1版)2021年的規定,該規定於2021年3月10日在泰國政府公報中宣布,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設置換發護照費用如下:

 

辦理項目及費用:

護照效期不超過5年,為新臺幣1,150元

護照效期不超過10年,為新臺幣1,725元

護照內容增加資料驗證,為新臺幣150元

 

此公告自2021/03/16起生效。

 

2021年3月16日

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

 

(本檔公告時間110/3/22,如有異動仍依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為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