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按日主動比對出境資料,雇主免辦外國人離境備查

發佈日期: 2016-08-14

【公告】勞動部按日主動比對出境資料,雇主免辦外國人離境備查

 

1.自105年8月15日起,勞動部基於便民及簡化行政作業,外國人因聘僱期滿或提前解約驗證出國者,勞動部按日依內政部移民署傳輸之外國人出國資料,主動核發雇主所聘僱外國人之離境備查函,並寄送至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時所登載之外國人工作地址。

2.雇主於外國人離境後30日內尚未接獲勞動部主動核發之離境備查函者,請於外國人出國後30日至60日內,另檢附申請書等資料向勞動部辦理外國人離境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