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日期:2020-03-24
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管理組 公告
依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,自109年03月19日起,入境台灣的越南勞工需要居家檢疫14天,因此,敬請台灣雇主配合以下事項:
1. 在辦理新勞工入境台灣或回國休假後返回台灣的勞工前,先行具備居家檢疫的條件.
2. 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對勞工終止勞動契約.
3. 居家檢疫期間應給勞工提供充足三餐.
另外,為了配合越南國內防疫工作,請雇主統計在 109年05月01日前終止勞動契約要回國之越南勞工名冊,統計連接,此統計將於109年03月31日後結束.
特此公告!
(本檔公告時間109/3/24,如有異動仍依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管理組為主)